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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Bach)、韩德尔(Handel)、维瓦尔第(Vivaldi)巴赫(Bach):《马太受难曲》、《b小调弥撒》韩德尔(Handel):《阿尔米拉》、《尼罗》、《哈利路亚》 维瓦尔第(Vivaldi):《四季》
有如蒙特威尔第、维瓦尔第、吕利、普赛尔、亨德尔、巴赫等等人为代表的音乐都基本上称之为巴洛克风格.音乐的巴洛克时期通常认为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即从蒙特威尔地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为止。1750年,对位法大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与世长辞,标志着巴洛克巅峰的对位法音乐的终结,也标志着巴洛克时代的终结。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巴洛克,是由于一时期音乐表达的技术及方式基本上有它一定程度的共同点,所以用此名词来标志,并无特殊的意义。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自法语,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语barroco,意谓形态不圆的珍珠。是巴洛克末期评论家们在评论此一时期的音乐时所首先使用的,而且一般含有贬意,指粗陋曲、奇异的、夸张的音乐。巴洛克之后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趋于将音乐语言简化和规范化,在他们看来,巴洛克音乐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因此巴洛克一词被评论家用来指十七世纪及十八世纪前期的艺术及音乐作品。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用更为深入和细致的历史眼光来看待这一时期的音乐,巴洛克不复有粗陋和毛糙的含意,但是比之巴洛克前后的音乐作品,它确实存在着夸饰和有些不太规律化的特征。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讲究清晰、统一和协调。但至十六世纪末期,艺术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明净清澈和完美的形式被表达感情的需要所压倒。在美术中可以从卡拉瓦乔(1573-1610)的色彩浓烈的、戏剧性的绘画中看到。在音乐上我们也早已从马伦齐奥、杰苏阿尔多的牧歌以及道伦德的古歌曲中看出端倪,而他们的下一代则更往前发展了。要制造出这些强烈的效果,必须发展一种新的音乐风格。一般地说,文艺复兴时期平稳的复调音乐已不适合新时期所需要的特色。巴洛克时期最重要的创造就是“对比”的概念。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进行流畅,各个声部(通常为四至五个声部)相互交织,同步进行。1600年以后这种织体日渐少用,只有在教会音乐中才能见到,这是因为教会音乐受传统及固定的礼拜礼式所束缚,因此是最为保守的。“对比”可以表现为各个不同的方面:音的高与低;速度的快与慢(快与慢的段落对比或快慢声部间的对比);力度的强与弱;音色的不同;独奏(唱)与全奏(合唱)等等。所有这些都在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结构中存在,各有它们的地位。许多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家使用协奏曲或复协奏曲形式(此词本身意味着明显的对比因素),这种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织体的变换,有时用一个声部(独奏)或几个声部,有时用较大的群体合奏。最明显而强烈的对比是当时出现的一个新的体裁叫做“单声部歌曲”(monody),它是一种独唱歌曲,大致是在上面有一个流畅的人声声部,配以琉特琴或羽管键琴的伴奏,伴奏的进行较为缓慢,这一体裁的代表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创造者)是作曲家兼歌手卡奇尼(Caccini,约1545-1618)在他划时代的作品《新音乐》(Le nuove musiche)歌集中,人声的旋律依循歌词的意义,变化极大,在节奏和织体上可以从很简朴到非常富有装饰性;而且又与几乎固定不变音型的伴奏声部形成对照。卡奇尼属于佛罗伦萨的“卡梅拉塔会社”(一个由音乐家、诗人、贵族组成的团体)成员,他在十六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接触到将古希腊音乐中表现感情的观点加以再创造的概念,这个团体遵循这个概念采用了“单声部歌曲”的形式。上述“伴奏”这个词,在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中几乎不用考虑,作为一个观念,它属于巴洛克时期,它意味着乐器声部之间的地位不同。事实上巴洛克音乐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风琴(或拨弦乐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声部,上面标出数字指示他应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经常由两个人演奏,一人用大提琴(或维奥尔琴或大管)一类可延长音响的乐器演奏低音声部,另一人演奏填充和弦。这种使用通奏低音的织体是:上面一个人声或乐器的旋律声部,底部是一个低音乐器,中间填以和声,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乐的风貌。上面的声部也常有用两个的,有时是为两个歌手写的,有时是两把小提琴(此时即称三重奏鸣曲),此种结构在巴洛克音乐中也很典型,特别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说明由低音产生和声的概念对于巴洛克音乐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这个概念的出现并不突然,在十六世纪中已有将低音声部区别于复调音乐中上面其他几个声部线条的,但只是到了巴洛克时期这种风格才清楚地确定下来。与上述的变化一起,而且是有关的,是放弃复调(更精确地说,复调音乐成为一种老式的方法,几乎只用于教会的某一类音乐中)。重视和声必然导致在一首乐曲中出现和声进行的若干终止点,这些终止点称终止或收束,是由于某一种标准的一系列和声进行而形成的。与此相关的是节奏的进行,在声乐中,旋律要表达歌词的情感,必须按照(甚至夸张)语言的自然节奏;在器乐中(包括一些声乐,特别是合唱曲)有用舞蹈节奏的。由于低音用了舞蹈音乐的节奏型,加速了调性感觉的发展以及向某一个特定的音进行的趋向性。与此同时,新乐器种类的出现加速了这个进程,其中最重要的乐器为小提琴族系。当时维奥尔琴的发音适合复调音乐的清晰但却缺乏节奏的动力感,而小提琴洁净明快的运弓以及其演奏辉煌技巧乐曲的能力适合演奏舞蹈节奏的音乐,与单声部歌曲相比更有发挥技巧的能力。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的交替进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乐中有这样两种不同风格的交替进行是为了新奇和效果。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乐形式是单声部歌曲(相对于前一个时期复调音乐而言)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体载歌剧与清唱剧,强调语音与音乐的紧密结合,在歌剧中还有布景的效果。单旋律音乐中不使用对位,其形式是由旋律与低音相结合发展起来的,如分段歌形式,旋曲结构,在反复出现的低音声部上的变奏。在乐器方面也有相应的发展,如适合于演奏通奏低音组合的乐器,以及替代维奥尔琴族系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系乐器更灵活而且能演奏较高的类似人声的音域。(这个里提供一些下载)
1、安东尼奥·卢奇奥·维瓦尔第
安东尼奥·卢奇奥·维瓦尔第(意大利语:Antonio Lucio Vivaldi,1678年3月4日-1741年7月28日),男,是一位意大利神父,也是巴洛克音乐作曲家,同时还是一名小提琴演奏家。
主要作品有《四季》等。
2、让-巴蒂斯特·吕里
让-巴蒂斯特·吕里,意大利裔法国作曲家。又译“吕利”。1632年出生于佛罗伦萨一个富足的磨房主家庭。10岁时进入法国宫廷,从此开始艺术生涯。
3、拉莫
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1683~1764)是法国著名的作曲家,管风琴家,音乐理论家。拉莫50岁才走上戏剧音乐创作的道路,他的戏剧音乐包括法国这一时期的各种体裁样式;他于1722年发表和声学教程,奠定了近代和声学理论。
4、乔治·弗里德里希·亨德尔
乔治·弗里德里希·亨德尔(George Friedrich Handel,1685年2月23日-1759年4月14日),男,英籍德国作曲家。
亨德尔生于德国哈勒(Halle, S),师从管风琴家查豪学习作曲,后在教堂内任管风琴师及艺术指导。因爱世俗音乐,于1703年迁居汉堡,开始从事歌剧的创作。1706年后,在汉堡威尔及伦敦两地进行创作,不久成为英国的音乐权威人士。
代表作有《阿尔米拉》、《哈利路亚》等。
5、泰勒曼
泰勒曼(G.Philipp Telemann,1681~1767)德国作曲家﹑风琴家。
处在巴洛克时期与古典主义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是当时德国最重要的作曲家、管风琴家。他注重旋律写作的主调织体而常常抛开精致的对位技法,强调轻盈优美的旋律、明快对称的节奏、不臃肿浮躁的伴奏。
他在那个时代被看作是“前卫”作曲家。作有600首意大利风格的序曲,44首受难曲,12套礼拜乐,40部歌剧及一些管弦乐、室内乐作品。
巴洛克时期最早的著名作曲家应该是意大利人蒙特威尔蒂,他出生于1567年,被誉为“文艺复兴时期向巴洛克时期过渡中显赫的人物”、“歌剧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曲家”,但现如今他似乎被我们所忽视,起码在国内普通音乐爱好者当中,熟悉蒙特威尔蒂以及他作品的人不会很多。维瓦尔弟是大家很熟悉的作曲家,其实他和蒙特威尔蒂一样,也是意大利人,但是他却比蒙特威尔蒂晚出世一百多年!所以蒙特威尔蒂堪称巴洛克音乐的祖师爷。另外,巴洛克时期的法国音乐不可小视,库普兰是其中的代表者,同样出生于法国的拉摩也是同期著名的音乐家,他曾被誉为“十八世纪法国最杰出的作曲家”。拉摩与库普兰一同构建了法国巴洛克音乐的辉煌,两者都是拨弦古钢琴领域出色的作曲家。巴洛克时期德国音乐家的代表是泰勒曼和J.S.巴赫,其实亨德尔也是德国人,但他的创作大多在英国完成,而且还入了英国国籍,所以通常被视为英国作曲家。泰勒曼这个名字或许显得比较陌生,但在十八世纪他在世的时候,声誉甚至超过巴赫,但作品流传却不是很广泛。大家最为熟悉的巴洛克音乐家是维瓦尔弟、J.S.巴赫以及亨德尔。他们属于同一时期的伟大音乐家,维瓦尔弟最年长,出生于1678年;而巴赫与亨德尔都出生在1685年。维瓦尔弟的名字与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紧密联系在一起,这部作品应该是最通俗的巴洛克音乐,甚至堪称流传最广泛的古典曲目。虽然其贡献远不如后面二人来的大,但知名度却非常之高,他所作的协奏曲也具有一定的品质。巴赫被誉为“音乐之父”,他的功绩自然非同一般,作品之多、水平之高也是亘古罕见的。亨德尔则具有天才的旋律大师,从他的音乐中可以感受到愉悦、优雅,他的协奏曲作品、歌剧、神剧都是巴洛克时期最为宝贵的音乐财富。最后简要谈谈巴洛克音乐的演奏。对当今的指挥与乐团而言,演绎巴洛克音乐有两种主要的方法。其一是采用现代乐器演奏,但是缩小乐团规模,以符合巴洛克作品的特定需要。其二则是采用古乐器或者仿古乐器演奏,甚至成立专门的小编制巴洛克乐团或者古乐团。两种方法相比,显然后一种演绎更能贴近巴洛克音乐的本质,近年来这种本真的演奏方式也已经成为演奏巴洛克音乐的首选。巴洛克音乐作曲家意大利∶巴洛克音乐代表D.斯卡拉第科莱里(Arcangelo Corelli, 1653-1713)A.斯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阿尔比诺尼(Tomaso Giovanni Albinoni, 1671-1751)维瓦尔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D.斯卡拉第(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德国∶帕赫贝尔(Johann Christoph Pachelbel, 1653-1706)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 1681-1767)巴赫(John Sebastien Bach, 1685-1750)亨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 1685-1759)法国∶吕利(Jean-Baptiste Lully, 1632-1687)F.库普兰(Francois Couperin, 1668-1733)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 1683-1764)英国∶普塞尔(Henry Purcell, 1659-1695)
巴洛克时期(Baroque)(约为公元1600—1750)
(1)蒙台威尔第(1567~1643):由文艺复兴时期跨越到巴洛克时期的意大利作曲家。
1.牧歌选辑
2.晚祷(1610年)。
3.歌剧《奥菲欧》。
(2)柯瑞里(1653~1713):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1.十二首大协调曲OP.6。
2.小提琴奏鸣曲集OP.5(包括著名的《佛利亚》)。
(3)浦赛尔(1659~1695):英国作曲家。
1.歌剧《狄多与阿尼亚斯》。
2.歌剧《仙后》。3.歌曲选辑。4.颂歌选辑。
(4)史卡拉第(1685~1757):意大利作曲家。
推荐曲目:奏鸣曲集(钢琴、大键琴、风琴均有选)。
(5)塔替尼(1692~1770):意大利小提琴家、作曲家。
曲目:1.《魔鬼的颤音》小提琴奏鸣曲。2.柯瑞主题变奏曲。
(6)裴高赖西(1710~1736):意大利作曲家。
曲目:圣母悼歌。
拓展资料
巴洛克时期是西方艺术史上的一个时代,大致为17世纪。其最早的表现,在意大利为16世纪后期,而在某些地区,主要是德国和南美殖民地,则直到18世纪才在某些方面达到极盛。
巴洛克时期在18世纪随着它的独特风格转变为洛可可(Rococo)式风格而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