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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2014年6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中文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GB50300-2013类别国家标准开本8501168出版日期2014年5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内容简介2013年11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下简称《统一标准》)。该标准将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新版《统一标准》针对原2001版《统一标准》进行了重要修订,增加了多项关于工程质量验收新规定。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该标准出台将影响系列地方标准进行更新,配套表格及规范也将作调整。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检验批抽样检验的理论水平,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具体问题,丰富和完善了标准的内容。标准修订时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等专业验收规范进行了协调沟通。其中,修订内容包括:1、提出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提出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结构、电气。供参考。
3.0.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 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 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3.0.5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 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关于写这些内容,主要为个人学习使用,同时也可以帮助其他人,不管帮助多少,何乐而不为呢?新手可以学习,老手可以增强记忆,请多多关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新标准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相对于旧版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虽然现在在新闻上已经很少见到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大的安全隐患的报道,但是这不意味着建筑工程的质量都已经过了关,有些只是其质量问题还没有到要爆发的点,现在只是影而不发而已。为了避免建筑工程出现大的隐患,因此不仅在其施工的过程中,在工程完工之后都要对其的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的质量和安全性。
但是很多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并不了解。因此本文的意义在于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内容为大众做一个简单而清晰的介绍,让人们对其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国家现有的关于工程质量及其验收方面的法律政策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制定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参与验收的人员都必须具备国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验收的可靠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指出要采用进场验收的方式,再具体的验收方面可以采取抽样调查和验收的形式。验收不仅要检验工程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以及环境保护这些大的方面是否符合国家以及该工程的相关合同的标准的约定。而且还要检查施工现场的材料以及相关的配件、设别等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进项采购与使用,产品的质量是否经过了国家质量安全的检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不是要求对所抽样选择的样板中的每一个要素进行检验,其一般都是就其常出现问题的某个特定的量进行验收,对不通过验收的部位要要求其尽快的返修或者是返工。当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验收方法不止抽样这一种形式,其还可以通过视觉观察以及一些测量来检验工程的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将工程各个方面的验收项目都形成一个验收文件,这样才能清楚明白的显示工程各个方面的质量验收的状况,也方便如果有不合格、不到位的地方能够及时的做改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不仅对验收人员、验收项目、验收方法、以及最后的验收结果的呈现方式有要求与规定,而且其对不符合工程验收标准的项目,根据其具体的情况,其提出了返工和返修的不同要求。
法律分析:1.应符合法定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将工程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这几个层次。2.单位工程按下列原则划分(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数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